2016年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研究報告
2016年是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第一年。2015年12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明確了國家發展戰略及文化發展的總體部署。“十三五”規劃,使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能力的現狀認知更加明確,各項工作思路更為清晰。
2016年,在國際層面,“二十四節氣——中國人通過觀察太陽周年運動而形成的時間知識體系及其實踐”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表明我國履約能力不斷提高。與此同時,我國民眾對優秀傳統文化的自覺意識也得到進一步提升。在國內層面,本年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以下簡稱《非遺法》)頒布五周年,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法規體系得到了進一步完善,規劃編制進一步加強,保護方式得到進一步深化,保護實踐和社會合作方式也實現了新的突破。
值得一提的是,文化部在本年度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能力建設、績效評估(自評和第三方評估)的工作重點;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編制、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以下簡稱“研培計劃”)制定等重點項目,搭建了“十三五”時期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基礎架構。
一、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
5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黑龍江省考察調研期間,冒雨到同江市八岔赫哲族鄉八岔村,參觀赫哲族民俗展,走進伊瑪堪傳習所觀看并詢問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赫哲族伊瑪堪教學和傳習情況。伊瑪堪是我國東北地區赫哲族獨有的用赫哲語表現的史詩體民間口頭說唱藝術,它說唱結合,無樂器伴奏,采用葉韻和散文體的語言,講述部落征戰、生活民俗以及赫哲族英雄降妖伏魔、抗擊入侵者的故事,具有鮮明漁獵文化和地域特征,承載著傳承民族語言、信仰、民俗和習慣的重要社會功能。“赫哲族伊瑪堪”于2006年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并于2011年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隨后,習總書記來到赫哲族村民尤桂蘭[1]老人家中看望。習總書記說:“赫哲族雖然人口較少,但看到你們生活欣欣向榮,后代健康成長,文化代代傳承,為你們感到高興。我心里惦記著每一個少數民族。”[2]
2016年起,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的支持力度,文化部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大對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支持力度落實好傳習補助經費的通知》(辦非遺函〔2016〕202號),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傳習活動補助標準翻了一番,從每人每年1萬元提高至2萬元。各省(區、市)積極響應,相應加大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的支持力度,提高本省(區、市)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習經費補助標準,改善傳承條件,為本省(區、市)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開展傳習活動提供充足保障。目前除黑龍江省、吉林省外,全國其他29個省(區、市)均安排專門經費支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其中北京市、廣東省每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習補助經費為每年2萬元[3]。
同時,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試點項目于2014年啟動,“十二五”期間已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3.64億元對50個建設項目進行了補助。“十三五”期間,為進一步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機結合,該項目進一步拓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文化部等部委聯合印發《關于請抓緊申報2016年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建議的通知》,并于3月初評出220個建設項目納入《“十三五”時期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專項規劃》項目庫,其中:傳統表演藝術類項目132個,傳統手工技藝類項目64個,傳統民俗活動類項目17個,其他綜合類項目7個。此輪申報,將實現中央預算內投資約13億元,資金數額達到“十二五”時期該項目安排的3.6倍,建設項目總數達到“十二五”時期項目數量的4.4倍。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及其成果利用與國家整體發展的關系更為緊密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國家意志不斷強化,并貫徹于各項工作實踐。2016年3月25日印發的《國務院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國發〔2016〕20號),對“加強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做出由文化部牽頭,相關部委負責落實的分工。在具體工作領域,2月22日,《國務院關于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通知》(國發〔2016〕15號)指出:“實施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提升工程,加強中醫藥文物設施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推動更多非藥物中醫診療技術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目錄,使更多古代中醫典籍進入世界記憶名錄。”11月23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64號)指出:“依托當地民族特色文化、紅色文化、鄉土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力發展貧困人口參與并受益的傳統文化展示表演與體驗活動等鄉村文化旅游。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鼓勵民族傳統工藝傳承發展和產品生產銷售。”12月7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旅游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0號)指出:“促進旅游與文化融合發展。培育以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和實踐活動為支撐的體驗旅游、研學旅行和傳統村落休閑旅游。”12月24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9號)中指出:“加強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集聚區整體性保護,支持民族地區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積極開展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命名一批國家級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加大對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瀕危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保護力度。支持少數民族文化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名錄。”12月29日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有序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制品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6〕103號)指出:“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制品活動后,文化部門要引導象牙雕刻技藝傳承人和相關從業者轉型。對象牙雕刻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搶救性記錄,留下其完整的工藝流程和核心技藝等詳細資料;對象牙雕刻技藝名師,鼓勵其到博物館等機構從事相關藝術品修復工作;對象牙雕刻技藝傳承人,引導其用替代材料發展其他牙雕、骨雕等技藝。非營利性社會文化團體、行業協會可整合現有資源組建象牙雕刻工作室,從事象牙雕刻技藝研究及傳承工作,但不得開展相關商業性活動。”12月30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86號)指出:“強化傳統優勢領域知識產權保護。開展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藝等知識產權資源調查。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工作指南,加強對優秀傳統知識資源的保護和運用。完善傳統知識和民間文藝登記、注冊機制,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傳統知識、民間文藝保護和發展基金。”
為響應《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64號),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與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于12月7日在北京簽署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文化扶貧合作協議》。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連輯發表講話,指出文化扶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扶貧工作的效果,是促進扶貧由輸血向造血轉變的重要因素。實施脫貧攻堅工程,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是“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兩項重要工作。簽訂合作協議,將這兩項重要的工作結合起來,互相促進,推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雙方將易地扶貧搬遷與保護、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有機結合,推進黔西南州易地扶貧搬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協調發展,為扶貧思路創新實踐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12月1日至5日,首屆“一帶一路”文化遺產國際學術研討會在福建泉州召開,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連輯等一百多位中外專家學者參加。與會專家學者們圍繞文化遺產的創造性保護及其拓展空間、文化遺產的理論視野與創新途徑、文化遺產與當代文化藝術科學發展、“海上絲綢之路”與城市文化發展理念等多個議題展開熱烈討論,為共同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文化遺產保護、發展和創新,為新常態下國際文化交流與合作創造新的空間,提供了理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