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如何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框架下得到國際認可的?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如何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框架下得到國際認可的?
答:一旦被政府間委員會選定,某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將會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急需保護名錄”,或者是“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政府間委員會也會定期遴選、公布和更新其認為最能體現《公約》原則和目標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計劃、項目和活動名冊。這些計劃、項目和活動將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范例和優秀實踐得到廣泛宣傳。需要注意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可被同時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急需保護名錄”,因為兩個名錄的立意不同,評審標準和申報程序亦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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