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中心”將加大國際培訓力度
2016年3月22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以下簡稱“亞太中心”)管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亞太中心”管理委員會委員、咨詢委員會委員,文化部外聯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駐華代表處、韓國“亞太中心”、日本“亞太中心”等有關部門和機構負責人、專家學者30余人參加會議。中國藝術研究院名譽院長、“亞太中心”管理委員會主席王文章主持會議。
會議期間,“亞太中心”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了管委會第四次會議紀要,批準修改管委會議事規則,審議通過“亞太中心”2015年度工作報告及經費決算,審議批準2016年至2018年三年期發展規劃。
會上,“亞太中心”管理委員會委員高度評價“亞太中心”多年來的工作,認為其能夠及時掌握并運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非遺領域的相關規則和要求,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精神為指導,通過大力開展國際培訓和國際交流活動,為促進亞太地區相關國家非遺保護能力建設作出重要貢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相關負責人也充分肯定“亞太中心”的工作成績,認為其通過開展培訓工作,推動了南太平洋地區《公約》各締約國更好履約,加速非締約國締約進程,有力促進了亞太地區多國非遺保護能力建設。
據了解,“亞太中心”自2012年成立以來,已完成12期培訓,覆蓋25個國家,受訓學員達320余人次。特別是在2015年,組織實施4次國際培訓項目,涉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澳大利亞、新西蘭、斐濟、庫克群島、湯加、所羅門群島等17個國家,受訓學員達200人次。
會議發布的《亞太中心2016年—2018年三年期發展規劃》指出,“亞太中心”將在3年內為亞太地區10至20個國家提供每年3至6期、共9至18期培訓服務,受益人群預計達540人次。“亞太中心”主任許蓉表示,擬在未來3年開展合作的地區包括東北亞、中亞、南亞、東南亞和南太平洋等諸多國家,將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各地區辦事處和成員國的培訓需求,參照培訓活動實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綜合制定方案開展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