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管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在京召開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管委會第四次會議會場-張建生攝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管委會第四次會議合影-張建生攝
2015年3月31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下稱“亞太中心”)在京召開管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亞太中心管委會主席王文章出席并主持會議;亞太中心管理委員會委員、亞太中心咨詢委員會委員以及文化部、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北京辦事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研究中心(日本亞太中心)和國際信息和網絡中心(韓國亞太中心)等機構負責人和專家學者等30余位人士列席會議。
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更換一位管理委員會委員、接納觀察員、審議通過管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紀要、審議通過亞太中心2014年度工作報告及經費決算、審議批準中心2015年度工作計劃及經費預算、確定管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時間和地點等議程。管理委員會高度評價亞太中心的工作,認為亞太中心能夠及時掌握并運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相關規則和要求,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下稱“《公約》”)的精神為指導,通過大力開展國際培訓和國際交流活動,為促進亞太地區相關國家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力建設做出重要貢獻。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干事代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曼谷辦事處官員蒂墨西?柯提斯先生高度贊賞亞太中心卓有成效的工作,認為亞太中心通過過去4年的工作,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力建設戰略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建議亞太中心進一步拓寬培訓領域,使更多的國家加入《公約》。
國際文化財產保護與修復研究中心總干事特別顧問莫尼爾?布什納基先生認為,亞太中心的各項工作符合《公約》的精神,為提升亞太地區及其他地區公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建議今后的工作應注意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文化遺產的有效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