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東南歐地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地區中心
來源:亞太中心
該中心成立于2011年。其職能如下:
1) 根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11、12、13、14條的規定,促進和協調對東南歐地區各國境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的研究工作;
2) 組織以下主題的培訓課程:a.《公約》及其《操作指南》;b.結合那些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行政、科技、財政措施等各種案例;c.引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認定、存檔方法及其在田野調查中的應用方面的出版物;d.通過正式和非正式教育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3) 與活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的相關機構構建合作網絡,促進地區性和國際性的合作,特別是與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支持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各地區中心合作開展活動,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信息和知識進行交流并宣傳推介優秀保護實踐。
成員國: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保加利亞、克羅地亞、黑山共和國、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羅馬尼亞、塞爾維亞、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