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履約”?如何“履約”?這些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下稱《公約》)框架中具有重要意義的概念和問題,在2012年12月14日-19日在北京舉辦的《公約》履約工作國際培訓班中得到了全面和系統地闡釋與回答。此次國際培訓班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主辦,邀請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兩位國際培訓專家,為來自帕勞、湯加、斐濟以及法屬新喀里多尼亞島文化部、教育部以及相關研究機構負責人及亞太中心等近二十人進行相關內容的講解。
《公約》通過近十年來,全球已經有146個國家成為《公約》締約國。各締約國作為《公約》的主體之一如何在國際層面和國家層面上履行《公約》所賦予的義務是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發展到當下階段的重點工作。通過舉辦培訓活動加強相關國家對于《公約》相關知識的學習、提升締約國對自身義務的認識程度以及探索有效履行義務的方式等,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全球實施的、旨在加強各國有效實施《公約》能力建設戰略的重要舉措,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的核心職能。
此次培訓課程內容主要分為3個部分共12個議題,第一部分是《公約》基本知識,包括《公約》產生背景、基本概念及主體;第二部分是締約國履約工作相關問題,包括締約國如何在國際層面上參與《公約》名錄和國際援助申報工作以及如何在國家層面上開展本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制定、保護、出臺相關政策、建立相關機構并鼓勵相關社區參與上述工作;第三部分是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等相關問題。培訓采取講授與互動相結合的方式,在培訓師講解的同時,也邀請各國主管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機構的負責人對本國情況進行介紹。
為期6天的培訓與互動提升了學員對于《公約》和締約國義務以及如何履行義務等相關問題的認識,同時也加深了所有與會人員對南太平洋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續狀態以及保護狀況的了解,在此基礎上加強了各國相關機構的溝通與聯系,為各國今后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開展交流與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據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是根據我國政府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簽署的協議而建立的國際非遺領域國際機構,其職能是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力建設戰略框架下開展國際培訓,從而為加強亞太地區相關國家履行《公約》能力,推動該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此次國際培訓班是亞太中心正式成立以來主辦的首期國際培訓活動,是該中心按照我國政府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簽署協議履行自身職能的重要舉措,具有里程碑意義。今后,亞太中心將繼續加強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及地區辦事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專家和培訓師以及亞太各國相關機構和相關專家的聯系與溝通,為接下來即將在亞太地區舉辦的若干期國際培訓活動做好準備。